售电客户常见问题
答:根据2015年发布的电改9号文,国家这次电改的最终目的是全体工商业用电都实现市场化购电,签约售电已经是迟早的事情。
答:国家推行电力市场化改革,其中一个目标就是实现网售分离,电网不再统购统销,目前仍然存在的电网代购,仅仅是市场化改革的过渡阶段,最终也是要实现全面市场化购电。
答:可以获得更优惠的电价,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答:电改的目的就是实现电力市场化,作为市场化的一个特点就是竞争,发电厂之间的价格竞争传导到用户侧,用户自然就可以享受到更优惠的电价。
答:我们通过专业的交易操作,在市场交易中赚取利润,签约用户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代理电量,在市场交易中具备更多交易的筹码。
答:没有任何影响,也无需增加任何设备设施,企业保持现有的用电现状。
答:不是,缴费方式不变,电费依旧由电网公司负责结算收取。
答:用户电价是由几部分组成,售电签约的价格主要体现在在电费单中的平段电能量电价。
答:广东昊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售电代码SD109,是东莞市最早一批申请售电资质的公司,自2016年正式举行市场化交易以来,就作为行业的先行者,一直肩负着政策宣导、市场开拓的使命,是市场化改革的先锋,历经数年的市场洗礼,在客户群体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也获得广东电力交易中心AAA级最高信用评价的认可。
答:用户电价由几部分组成,包括电能量电价、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基本电费、基金附加费等组成,其中参与市场化交易针对的仅仅是电能量电价,其中尖峰平谷都是根据供电局要求乘以固定的系数换算。广东省其他市:峰:平:谷=1.7:1:0.38。深圳:峰:平:谷=1.53:1:0.32。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答:售电公司的电源有两部分,一是与电厂签订的年度购电合同,二是从电力交易中心通过交易购得。电力用户的用电可靠性与之前一样,仍然由电网公司保供电。
答: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打破垄断,保障公平,促进服务质量提高。通过市场手段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核电、风电、水电、光伏等可持续发展清洁能源比例。
利用市场手段进行发电侧、用电侧匹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电改后按照市场规则,售电公司会优先找发电成本低的发电厂签约电量,这样,老旧机组面临没有用户的境地,会倒逼老旧机组进行技改或升级或者淘汰。
答:电厂的售电公司可能有价格优势,但服务跟不上,特别对于中小用户,用电量偏小,价格影响因素不大,他们需要的是综合服务。电厂的售电公司,由原先电厂的人员构成市场开发团队,在服务方面与民营售电公司存在很大差距。
答:参加市场化的电力用户,必须全电量进入市场,对于有多个变压器及多个用电户号,只要在同一企业主体下的,必须全部签约。
答:开展售电业务的公司必须在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公示,通过备案并缴纳相应保证金才能开展售电业务。
答: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无直接结算。售电公司的利润与偏差考核都是与电力交易中心直接结算。用户的结算是由交易中心根据售电公司与用户的合同进行结算,交电网公司进行电费扣缴。
答:无法保证。每月电网代购价都是按照市场均价预估测算得出,不是一个固定的单价;且跟用户选择签约的模式有关,市场价格变动较大,故很难保证用电企业的签约价能低于每月的电网代购价。
答:需要到供电局申请将结算户名变更为企业名称就可以做了。
答:用电地址在同一地级市且电费单上的结算户名跟总公司一致的话,是可以一起做的,需要提供一下分公司的户号、执照等资料。
答:售电公司可签定固定电价模式,此模式价格比较稳定,电网的代购价格每个月都是浮动的,不确定因素居多。
答:根据广东省交易规则,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签订的零售合同中,不少于10%实际用电量比例的部分应采用与市场价格联动方式结算电费。
答:指月度集中竞价、挂牌与双边协商等月度中长期交易品种的加权平均价格。
答:指∑(每小时实际用电量×每小时日前出清价格)/月度总实际用电量+用户侧批发市场度电分摊单价。
答:指∑(每小时实际用电量×每小时实时出清价格)/月度总实际用电量+用户侧批发市场度电分摊单价。
答:是根据月度中长期交易电量和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以及现货偏差电量和现货月度综合价,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价,其中现货偏差电量取绝对值,现货月度综合价=[日前市场月度综合价(含分摊)+实时市场月度综合价(含分摊)]/2
答:不可以。按照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规则,市场联动价格包括:(1)日前市场月度综合价(2)实时市场月度综合价(3)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4)月度及现货偏差电量加权平均价市场联动价格的约定电量占比之和不低于10%,联动(1)或(2)的电量占比之和不超过10%,联动(4)的电量占比不超过30%,后续随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答:非市场用户是按季度进入市场的,每季度最后15日前完成注册,即可参与下季度的交易。
答:(1)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2)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3)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推动工商业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原则上高压工商业企业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低压工商业企业入市交易。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答:电网企业无歧视地向售电公司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按约定履行保底供应商义务。电费发票获取、电费支付方式等保持不变。
答:这就是归于市场竞争的结果,售电公司作为众多用电企业的“总代理”,相对发电企业而言,售电公司算是“批发商”。但对于单个用电企业,只能算是零售,自然售电公司拿到的价格要比单个用电企业的价格优惠。
答: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全力推进电力市场改革。因此在政策上电力用户是受到保护的。同时在交易期间,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电网公司将签署三方协议,进一步确保了电力用户的用电质量。
答:政策要求,政策明文规定一般电力用户必须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不得自主参与交易。售电公司相对于电力用户更为专业。